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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1年度普通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绩效考核数据采集的通知》(浙教师函【2011】50号),现将通知要求转达如下: 1. 关于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说明: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是每个在编教职工的权利与义务。继续教育学习大的分为“校本培训”、“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自选培训”及各类指定性培训,这些培训的具体学分涉及到教师的职称晋升、教师资格证的取得等方面。现在“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”将平时各类继续教育学分通过网络直接录入到个人账户,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管理员才有权限录入并修改,一旦生成,不得改动。 2. 请教师自行登录“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”网址为:http://122.225.201.248/,查看个人信息,其中“教师资格证号”、“手机号”、“任教学科”三项内容个人账户有权限更改,请务必填写准确,手机号码必须为平时使用中的(网络报名的县外培训都是以手机短信形式单方面通知到个人),个人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统一。其他无权限修改的项目若有差错,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林元金。 (账号:姓名首拼+身份证号末6位,密码:身份证号末6位) 3. 请在 4. 以上工作必须与 |